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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手术室的装修建设标准
1.1 新建洁净手术部在医院内的位置,应远离污染源,并位于所在城市或地区的最多风向的上风侧;当有最多和接近最多的两个盛行风向时,则应在所有风向中具有最小风频风向 ( 例如东风 )的对面 ( 则为西面 ) 确定洁净手术部的位置。
1.2 洁净手术部应自成一区,并宜与其有密切关系的外科护理单元临近,宜与有关的放射科、病理科、消毒供应室、血库等路径短捷。
1.3 洁净手术部不宜设在首层和高层建筑的顶层。
2.2 洁净区内宜按对空气洁净度级别的不同要求分区,不同区之间宜设置分区隔断门。
2.3 洁净手术部的内部平面和通道形式应符合便于疏散、功能流程短捷和洁污分明的原则,根据医院具体平面,在尽端布置、中心布置、侧向布置及环状布置等形式中选取洁净手术部的适宜布局;在单通道、双通道和多通道等形式中按以下原则选取合适的通道形式:
2.4.1 单通道布置应具备污物可就地消毒和包装的条件;
2.4.2 多通道布置应具备对人和物均可分流的条件;
2.4.3 洁、污双通道布置可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
2.4.4 中间通道宜为洁净走廊,外廊宜为清洁走廊。
2.5 洁净手术部的平面布置应对人员及物品 ( 敷料、器械等 ) 分别采取有效的净化流程 ( 图 5.2.5) 。净化程序应连续布置,不应被非洁净区中断。
2.6 人、物用电梯不应设在洁净区。当只能设在洁净区时,出口处必须设缓冲室。
2.7 在人流通道上不应设空气吹淋室。在换车处应设缓冲室。
2.8 负压洁净手术室和产生严重污染的房间与其相邻区域之间必须设缓冲室。
2.9 缓冲室应有洁净度级别,并与洁净度高的一侧同级,但不应局过 1000 级。缓冲室面积不应小于 3m2 。
2.10 每 2~4 间洁净手术室应单独设立 1 间刷手间,刷手间不应设门;刷手间也可设于洁净走廊内。
2.11 应有专用的污物集中地点。
2.12 洁净手术部不应有抗震缝、伸缩缝等穿越,当必须穿越时,应用止水带封闭。地面应做防水层。
3.1 洁净手术部的建筑装饰应遵循不产尘、不积尘、耐腐蚀、防潮防霉、容易清洁和符合防火要求的总原则。
3.2 洁净手术部内地面应平整,采用耐磨、防滑、耐腐蚀、易清洗、不易起尘与不开裂的材料制作。可采用现浇嵌铜条的水磨石地面,以浅底色为宜;有特殊要求的,可采用有特殊性能的涂料地面。
3.3 洁净手术部内墙面应使用不易开裂、阻燃、易清洗和耐碰撞的材料:墙面必须平整、防潮防霉。 Ⅰ、Ⅱ级洁净室墙面可用整体或装配式壁板;Ⅲ、Ⅳ级洁净室墙面也可用大块瓷砖或涂料。缝隙均应抹平。
3.4 洁净手术部内墙面下部的踢脚必须与墙面齐平或凹于墙面;踢脚必须与地面成一整体;踢脚与地面交界处的阴角必须做成R ≥40mm 的圆角。其他墙体交界处的阴角宜做成小圆角。
3.5 洁净手术部内墙体转角和门的竖向侧边的阳角应为圆角。通道两侧及转角处墙上应设防撞板。
3.6 洁净手术部内与室内空气直接接触的外露材料不得使用木材和石膏。
3.7 洁净手术部如有技术夹层,应进行简易装修,其地面、墙面应乎整耐磨,地面应做好防水,顶、墙应做涂刷处理。
3.8 洁净手术部内严禁使用可持续挥发有机化学物质的材料和涂料。
3.9 洁净手术室的净高宜为 2.8~3.0m 。
3.10 洁净手术室的门,净宽不宜小于 1.4m ,并宜采用电动悬挂式自动推拉门,应设有自动延时关闭装置。
3.11 洁净手术室应采用人工照明,不应设外窗。Ⅲ、Ⅳ级洁净辅助用房可设外窗,但必须是双层密闭窗。
3.12 洁净手术室和洁净辅助用房内所有拼接缝必须平整严密。
3.13 洁净手术室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3.14 洁净手术室和洁净辅助用房内必须设置的插座、开关、器械柜、观片灯等均应嵌入墙内,不突出墙面。
3.15 洁净手术室和洁净辅助用房内不应有明露管线。
3.16 洁净手术室的吊顶及吊挂件,必须采取牢固的固定措施。洁净手术室吊顶上不应开设人孔。
1.2 洁净手术部应自成一区,并宜与其有密切关系的外科护理单元临近,宜与有关的放射科、病理科、消毒供应室、血库等路径短捷。
1.3 洁净手术部不宜设在首层和高层建筑的顶层。
2.2 洁净区内宜按对空气洁净度级别的不同要求分区,不同区之间宜设置分区隔断门。
2.3 洁净手术部的内部平面和通道形式应符合便于疏散、功能流程短捷和洁污分明的原则,根据医院具体平面,在尽端布置、中心布置、侧向布置及环状布置等形式中选取洁净手术部的适宜布局;在单通道、双通道和多通道等形式中按以下原则选取合适的通道形式:
2.4.1 单通道布置应具备污物可就地消毒和包装的条件;
2.4.2 多通道布置应具备对人和物均可分流的条件;
2.4.3 洁、污双通道布置可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
2.4.4 中间通道宜为洁净走廊,外廊宜为清洁走廊。
2.5 洁净手术部的平面布置应对人员及物品 ( 敷料、器械等 ) 分别采取有效的净化流程 ( 图 5.2.5) 。净化程序应连续布置,不应被非洁净区中断。
2.6 人、物用电梯不应设在洁净区。当只能设在洁净区时,出口处必须设缓冲室。
2.7 在人流通道上不应设空气吹淋室。在换车处应设缓冲室。
2.8 负压洁净手术室和产生严重污染的房间与其相邻区域之间必须设缓冲室。
2.9 缓冲室应有洁净度级别,并与洁净度高的一侧同级,但不应局过 1000 级。缓冲室面积不应小于 3m2 。
2.10 每 2~4 间洁净手术室应单独设立 1 间刷手间,刷手间不应设门;刷手间也可设于洁净走廊内。
2.11 应有专用的污物集中地点。
2.12 洁净手术部不应有抗震缝、伸缩缝等穿越,当必须穿越时,应用止水带封闭。地面应做防水层。
3.1 洁净手术部的建筑装饰应遵循不产尘、不积尘、耐腐蚀、防潮防霉、容易清洁和符合防火要求的总原则。
3.2 洁净手术部内地面应平整,采用耐磨、防滑、耐腐蚀、易清洗、不易起尘与不开裂的材料制作。可采用现浇嵌铜条的水磨石地面,以浅底色为宜;有特殊要求的,可采用有特殊性能的涂料地面。
3.3 洁净手术部内墙面应使用不易开裂、阻燃、易清洗和耐碰撞的材料:墙面必须平整、防潮防霉。 Ⅰ、Ⅱ级洁净室墙面可用整体或装配式壁板;Ⅲ、Ⅳ级洁净室墙面也可用大块瓷砖或涂料。缝隙均应抹平。
3.4 洁净手术部内墙面下部的踢脚必须与墙面齐平或凹于墙面;踢脚必须与地面成一整体;踢脚与地面交界处的阴角必须做成R ≥40mm 的圆角。其他墙体交界处的阴角宜做成小圆角。
3.5 洁净手术部内墙体转角和门的竖向侧边的阳角应为圆角。通道两侧及转角处墙上应设防撞板。
3.6 洁净手术部内与室内空气直接接触的外露材料不得使用木材和石膏。
3.7 洁净手术部如有技术夹层,应进行简易装修,其地面、墙面应乎整耐磨,地面应做好防水,顶、墙应做涂刷处理。
3.8 洁净手术部内严禁使用可持续挥发有机化学物质的材料和涂料。
3.9 洁净手术室的净高宜为 2.8~3.0m 。
3.10 洁净手术室的门,净宽不宜小于 1.4m ,并宜采用电动悬挂式自动推拉门,应设有自动延时关闭装置。
3.11 洁净手术室应采用人工照明,不应设外窗。Ⅲ、Ⅳ级洁净辅助用房可设外窗,但必须是双层密闭窗。
3.12 洁净手术室和洁净辅助用房内所有拼接缝必须平整严密。
3.13 洁净手术室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3.14 洁净手术室和洁净辅助用房内必须设置的插座、开关、器械柜、观片灯等均应嵌入墙内,不突出墙面。
3.15 洁净手术室和洁净辅助用房内不应有明露管线。
3.16 洁净手术室的吊顶及吊挂件,必须采取牢固的固定措施。洁净手术室吊顶上不应开设人孔。